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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把化學反應譬喻成談戀愛,碰撞學說就是最符合的理論。

 

碰撞學說需要足夠的動能以及適當的碰撞方位。

足夠的動能,代表追求者要有一定的內涵以及外表,或是吸引對方的特質。

適當的碰撞方位,則是所謂的緣分。

常常聽到有人說:「在不對的時間,遇到對的人」或「在對的時間,遇上不對的人」

前者的敘述,就是擁有足夠的動能,但是碰撞方為卻是不對了。

導致反應就算兩者都準備好了,但是時機已過,難以再續前緣。

後者則是有適當的碰撞方位,表示兩者有緣份交往,但是因為彼此都不成熟,所以最後依舊分開了。

 

此外,最近上到這段,還覺得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來解釋。

以NH3+HCl→NH4Cl

在有效碰撞時:H3N-----H-----Cl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↑            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形成新的化學鍵  斷掉化學鍵

形成新的化學鍵,需要彼此原子的電子軌域重疊,而正是所謂的「適當的碰撞方位」

斷掉化學鍵,需要吸收足夠的熱能,即是「足夠的能量」

 

覺得這樣的解釋也是行得通。

利用許多不同的解釋,讓學生可以多方面思考,也能促進他們更佳瞭解這部分的章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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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r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